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评估审议及决策机制,确保相关决策可追溯。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核保政策、业务操作规范、产品开发与管理、合作方管理、抵质押物管理及处置、催收追偿、内部人员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内控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保业务评估审议及决策机制,确保相关决策可追溯。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核保政策、业务操作规范、产品开发与管理、合作方管理、抵质押物管理及处置、催收追偿、内部人员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