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第七章 年度核验

第五十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年度核验每两年进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实施年度核验。核验内容包括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登记项目、设立条件、出版经营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内部管理情况等。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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