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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