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国家对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活动。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