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章 进口管理

第四十一条

进口电子出版物的外包装上应贴有标识,载明批准进口文号及用中文注明的出版者名称、地址、著作权人名称、出版日期等有关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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