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出版管理

第三十七条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规定,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制定机关
国家新闻出版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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