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出版管理第三十五条电子出版物发行前,出版单位应当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新闻出版总署免费送交样品。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