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章 出版管理第二十七条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