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海关对进口汽车的检验,可采取海关自检、与有关单位共同检验和认可检测单位检验等方式,由海关签发有关检验单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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