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主要江河洪水编号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采用防洪警戒水位(流量)、2~5年一遇洪水量级或影响当地防洪安全的水位(流量)作为洪水编号标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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