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纠纷调解第二十六条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由责任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质量纠纷已经受理并在调解过程中,一方提出不愿调解,应由其负担调解过程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