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纠纷调解

第二十一条

经济损失应由责任人按过失比例承担。 对不能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零部件按车辆折旧率和市场价格计算价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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