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纠纷调解

第二十条

调解员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及当事方的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纠纷双方应负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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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