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十二条

第三章 技术分析和鉴定

第十二条

技术分析和鉴定人员应依据现场拆检记录、汽车维修原始记录和《汽车维修合同》、车辆使用情况以及其它有关证据,分析原因,做出结论,并填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附件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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