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汽车维修业的正常秩序,保障承、托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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