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信息采集点选择与建设

第九条

信息采集点要具有采集设备、传输网络和持续运营能力,使用符合入网要求的设施设备开展数据采集,能够稳定供电,确保信息传输安全、规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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