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农业农村部统筹推进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信息的采集、管理、处理、发布等工作制度和标准。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负责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和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的分析研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委员会为信息采集服务提供决策咨询及技术支持,并适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辖区内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化的信息采集规范、技术方案等工作。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推进各县(市)信息采集服务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信息采集服务工作的日常指导、管理维护等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包括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的购置、管护和更新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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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