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四章 信息分析与服务

第十七条

部省市县各级部门可对不同口径的农产品市场分析进行统计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农业农村部可分析研究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分析研究所辖区域内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地市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分析研究所辖区域内汇总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将个人信息向外发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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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