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蜂蜜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海关对出口蜂蜜实施批次管理。出口蜂蜜加工企业应按照生产批次逐批检验,并按规定要求在包装桶或外包装箱印上该批蜂蜜的生产批次,厂检单应注明生产批次与数量。

制定机关
国家检验检疫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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