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燃气经营者供应不具有标准要求警示性臭味燃气的,判定为重大隐患。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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