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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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