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违反渔业船员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九条

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的职务船员,应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对当事人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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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