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违反渔业船员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九条到期未办理证件审验的职务船员,应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对当事人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