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通报机动车所有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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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