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七章 其他规定第六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