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第六十三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三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