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七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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