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行政处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五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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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