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六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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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