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调查取证 /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第十八条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