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调查取证 /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