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十五条
第四章 开 庭
第四十五条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仲裁庭应当组织当事人、第三人交换证据,相互质证。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向证人询问,证人应当据实回答。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开 庭
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仲裁庭应当组织当事人、第三人交换证据,相互质证。 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向证人询问,证人应当据实回答。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鉴定人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