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十四条第四章 开 庭第四十四条当事人、第三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仲裁庭应当准许,并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不得旁听案件审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