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 第四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仲裁委员会依法设立,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