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开 庭第三十六条公开开庭的,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予以公告。 申请旁听的公民,经仲裁庭审查后可以旁听。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