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三十条

第三章 仲裁庭

第三十条

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在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陈述、意见、观点或者建议,仲裁庭不得作为裁决的证据或依据。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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