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 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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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