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

第七条

禁止采集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食用菌种质资源。确因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采集手续。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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