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选育第六条国家保护食用菌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