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