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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