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已被修订)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港口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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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已被修订)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