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已被修订)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已被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九条港口经营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港口经营价格和收费的规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国家规定的港口经营票据。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