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上级监管机构发现下级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督促下级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情节严重的,可以上收监管权限:
(一)风险状况急剧恶化;
(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三)上级监管机构认为需要上收监管权限的其他情况。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上级监管机构发现下级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督促下级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情节严重的,可以上收监管权限:
(一)风险状况急剧恶化;
(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三)上级监管机构认为需要上收监管权限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