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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