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军事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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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