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人民监督员表彰奖励、免除资格或者续任的重要依据。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