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和任期培训。

人民监督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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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