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应当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建设一支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保障和促进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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