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明确选任名额、条件、程序、申请和推荐期限及方式等事项,公告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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