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建评标专家库,应当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建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评标专家库。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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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