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为每位入选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